为切实维护国际航行船舶在船船员身体健康,防止新冠肺炎疫情通过国际航行船舶船员跨境传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8月11日,交通运输部发布10条延长对国际航行船舶临时口岸开放的批复。下面让我们一起看看,有哪些港口岸、码头、泊位、海域获批!
船舶流动性大,船上区域小,船员活动密集,又缺乏有效医疗保障,因此船舶一旦发生疫情,将很难得到有效救治。参考世界卫生组织关于《卫生保健中易发生流行及大流行的急性呼吸道疾病感染预防与控制的临时指南》,以及2002年船舶防抗非典疫情的措施经验,提出以下防范建议:
BIMCO:2020年起所有类型燃料油价格将会上涨随着国际海事组织(IMO)限硫令实施日期(2020年1月1日)已经来临,新的超低硫燃油的可用性正在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尽管进展非常缓... 查看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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